報紙,聯繫到每個香港市民,與他們每天的生活休戚相關。決定報社名氣的,是銷售數量。而決定銷售數量的,除了報社營業經驗外,是每段報道的真確性、全面性、覆蓋性、即時性。報社可說是個神性的天職,任重道遠,不容任何差錯。
沒錯,我的職業也與你手上的報紙有很大關係。
我每天的工作就是以客觀、原始的態度報導香港的事、中國兩地的事、世界的事。不加渲染、不加修飾、不加感情,直陳其事,讓讀者自己分析,建立自己的看法。一個會令人愛上的職業。
但是,最近我發現到一個奇怪現象:不同報社開始有自己的立場以迎合讀者,中立而受歡迎的報紙真的越來越少。
存有立場的報刊便有機會將自己的思想感情滲進報道中,讓讀者分析你的想法,不說你的思想可能有所偏頗、甚至是錯的,讀者看到的會是原汁原味嗎?
這樣也算了,我還是腳踏實地、光明磊落地做我的工作。
但昨天,有一宗有旺角的突發,我的同事受到指派便迅速前往了。他間中訪問途人及示威人士,一直有與我們聯絡。
當他回來後,已是十二小時後了。他見我仍在報社,便跟我聊天起來,「那班警察真不是人,胡椒噴霧任意噴,催淚氣體隨處放,很多人『中招』啊!」
「警察全是這樣?香港的聲音真是如此兩極化?」
「其實有名警察有幫助『中招』示威者清洗眼部,不過他都是想『贖罪』罷了,又不辭職,我偏不要公開這則獨家。」他得意洋洋地說。
我怒火上沖:「警察是執行他的職務與否、是否想『贖罪』,是你決定的嗎?你覺得香港警察全是喪盡天良?讀者便受到你報道的潛移默化,痛恨警察,你根本不是將事實全貌呈現給讀者,讓他們有個公正的判斷!」
他尷尬地說:「說說笑罷了,不要那麼認真。」
「說笑?你這樣是隱瞞事實,與捏造、扭曲報道、隻手遮天有何分別!」報道失實,是報業一項十分嚴重的罪行,他不禁氣為之奪。
「我改、我改。」他戰戰兢兢地說。
隨著電子報紙、免費報紙的衍生,現時報紙業每況愈下,有不少報社都要攀附權貴,或是支持大眾以繼續苟全。但是如果媒體可以埋沒、扭曲、捏造事實的話,我們跟那些拒揀飾非、諱疾忌醫的政治人物又有什麼分別?
我曾經看見有報攤老闆因一己意見故意不售某種報紙,不管那是否涉及政治,但那就是不公正。
「你去金鐘接阿明更!」我掛上職員証,帶上筆記本和數枝筆,還有一把傘,就匆匆趕往前線了。我在前往途中不斷想:現實中一定有人與你有不同的意見、不同的立場,但我們身為新聞業都要作實報道,呈現一個完整的事實給大家!
我是一名地道的香港人。每天我都會到旺角賣電子零件維生。我格外欣賞及支持他們對於參與這次和平運動的學生們。連年輕一輩也為香港未來作出犧牲,我決定也作出一點奉獻——
「手機要『叉電』的到這裡來!」我在舖面向示威者招一招手,另一隻手指著我舖鋪得長長的拖板。他們喜極而呼,蜂擁而至,轉眼間便掏出手機充電。
他們是多麼的熱情啊!為表達自己的訴求,他們站出來盼望政府可以細心聆聽,不管最後他們會否成功,也是香港民主進程一大步!我不禁與學生們掛起了滿足無憾的笑容。
此時,一個小小的身軀在密集的人群中穿過,到了我的舖子前。我的反應是先愕然,然後感動。年輕至此的小學生竟然也響應和平民主運動,真是難得。我向前幫她充電,同時問她:「小朋友的父母呢?是否來佔旺的呀?」
「我不是佔旺的。我不是。」她急急地澄清。
我停往了,良久才有反應:「小朋友,這裡是給示威者手機充電的地方啊!若你不是來佔旺的,請不要在這裡充電!你父母呢?」把手機遞給她。我身邊的一個青年已察覺,「年紀輕輕就在這偷偷摸摸想充電?香港那麼多反對佔中佔旺的意見不就是由你這班假扮無知、趁火打劫的人導致嗎?你還在這裡做什麼?快走!」「無家教!」「港恥!」一時間小童成了眾矢之的,受到多人斥責。
我看小童「我……我……」快要哭的樣子,我按下怒火說:「我們這裡不歡迎你,你父母呢?請他們帶你走!」
小童欲哭無淚,一口氣說:「我與父母被人群隔斷了,我的手機又沒電了,只好來這裡……」說罷就大哭起來。我想問她為什麼不問人借電話,但是一個令人慚愧的答案已浮現腦海:連我們都不讓她手機充電,其他人會嗎?
我再想到,若來充電是她的父母,可能罵戰已經開始了。一念及此,我更是如鯁在喉。她有什麼不錯最多也只是偷偷來充電而已,難道有不同政治立場便是有罪,我們便應排除他們?不容許、杯葛異己,那便是「和平」?
我一邊把充電器連接到她的手機,一邊將我的電話遞給那小孩。「下次用他人的東西要先得了允許,現在打給你父母吧!」
我曾經為我的工作感到自豪,儘管我的職業不斷被人唾罵,我仍不認為我的工作是為虎作倀、助紂為虐。集會人仕觸犯了罪行,是無可爭議的事實。儘管我兩方不支持,我身為法律執行者,我認為驅散集會人群是無可厚非。
但我看見了,我看見了,我看見了這一幕。
身穿武裝的同袍把一個個淒厲的催淚氣體拋上天空,與示威人仕短兵相接的警察把胡椒噴霧直向市民噴射。市民有的高舉雙手,有的抱頭而竄,有的尖聲大叫,狼狽不堪。在臉罩下我彷彿看見一個猙獰的面孔,只是把噴霧恣意瞄準人的眼睛來噴射。
然後我覺得維持秩序成了一件艱苦如登天的事。我厭倦了。
維持秩序不是錯的,但有同袍對於人群毫不保留、殘酷不堪地噴胡椒噴霧,令他們咳嗽、淚流、眼痛,那是適當武力嗎?
我要求上司教導每位警員如何適當噴胡椒噴霧以驅散人群,也將我的看法說出來。有個警員說:「他們不是不走嗎?我便用『適當武力』趕他們走!他們還是不走,證明我們做得還不夠!」我拍案而起,喝:「就是你對準人眼睛來噴胡椒噴霧!我要投訴你!」
上司說:「大家聽我說!現在『非常時期』,我們只有七千警力,誰也不準投訴誰,誰也不要走!」
我義憤填膺、驚怒交熾,解下我的警務人員証,重重地放在桌面上,然後頭也不回走了。
很多人說我們是政府的走狗、爪牙、傀儡,其實我們只是執行上司根據法律的指令。很多人問我,是不是覺得警察的立場與我的有異,是以憤而辭職?我的回答是:不。警察的做法沒有錯!但若有人借警察的身份做出一些傷人的行為而無人理采,又或縱容、無視兩方人的打鬥的話,我無法無動於衷,不屑再與這些人為伍。
走著走著,下雨了,眾人都撐起了傘,把充電中的手機舉起,攝下難得的「下雨萬人撐傘景」。雨中,我靜靜地漫步。聽說有一間旺角的商舖免費提供充電,商舖老闆在支持民眾;有義工派發雨衣、雨傘;多間報館也有前線記錄現場情況,為民提供第一手消息;警察也不正是在做同一樣事情:服務社會?他們不是在維持秩序、拘捕犯罪者嗎?
民眾聲稱是和平集會,但其實集會人仕觸犯了罪行,是無可爭議的事實。大部份警察只是依法辦事,雙方必有抵觸。為了驅散衝擊界線的人群,要用胡椒噴霧、催淚氣體。很多人說警方使用過量胡椒噴霧、催淚氣體,但人數嚴重短缺的警方用胡椒噴霧、催淚氣體,目的都是阻止人群衝擊、繼而驅散人群,它們仍然收效甚微,難道警方有更多合法、不傷人的法子去驅散你們?我贊成你們的理念,也不是太認同政府的龜縮不出、噤若寒蟬,你們做的真可引起世界關注,但是對爭取特首直選真的有用嗎?
然而,如果有人受傷的情況出現,我也無法不認為是警察執法有誤。
「你們沒有做錯!」曾為警察的我還能那麼理直氣壯?
雨停了。
我體會不到前人「回首向來蕭瑟處,歸去,也無風雨也無晴。」的心境,或許更適合形容香港的應是「此事何須用心機,前途變怪自然知。」但願事情最後能夠和平平息,各自得到所渴望的。
「你年紀還小,不懂這些事情的了。」曾經何時,幾乎每個家長都說過這樣的話。
當我還小時,有一次我用小小的手指指著電視螢幕,看著畫面中肩摩轂擊的人潮,聽著齊聲叫的口號,好奇的我問著媽媽。「媽媽,他們為什麼大熱天時還擠在一起?」「你年紀還小,不要管這些事情的了。」我順從地聽著,困惑著。
當我躺在沙發上,享受著這額外的假期時,我又看到了電視前的人高舉著標語旗幟,穿著清一色的衣服,以「大聲公」揚聲器熱情、忿懣地喊著類近的訴求。「媽媽,他們對政府真有那麼多不滿嗎?」「是嗎,你年紀還小,管這些事情幹嘛?」我接受著,唯唯諾諾著。
生活安定,有喜有憂,或許政府不是那麼差吧。我想起自己的家境還不太差,民生也不斷改善中。
但,數年以後,當我看到政府有新的統領、新的團隊去帶領時,當我看到政府在民生方面無甚建樹、原地踏步時,當我看到市民在民主上不斷被剝削時,我覺得這個香港政府不是我想的那麼美好。
但,我年紀還小,管這些事情幹嘛?
但,我身邊的同學、朋友都紛紛到了中環、金鐘、銅鑼灣等地方。我作為香港市民不是應該勇於發聲,勇於爭取,勇於站出來?
但,我的思想、我的立場,是成熟的、理性的嗎?有沒有受到某些人的煽動?我有考慮清楚後果嗎?我的父母會否不同意?這個行為是否犯法?在亂世之中,明哲保身不是較好嗎?
但,我不是應該為推動香港民主作出努力嗎?那我還在猶豫什麼?
我看著一個個躺在地上、手繫黃絲帶的人佔領著街道,有的倦極而眠,有的捧著課本苦讀,有的拿著手機自拍,有的振振有辭的發表政見。他們聚集在這裡,或者意見有著微小的分歧,但是他們追求的是一致的。我心裡湧起一股暖流,在這個叫做香港的彈丸之地裡,竟然有那麼多在不同階層的市民為了民主,不惜犧牲自己的時間、心力,暫停自己的工作、學業、家庭,去聚在一起表達自己和平的訴求。我們或許素未謀面、或許以往理念不同,但這一刻,我們不甘被愚弄、成為傀儡,而團結起來。
我們的訴求,您們可有聆聽?
我們的團結,您們可有看到?
我們的犧牲,您們可有感到?
我們在付出,為香港付出,您們可會同樣地付出多一點?